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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99,686,302.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116,800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1,235,708股,以230,881,0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0,808,382.20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4,225,690.00元,视同现金分红;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为80,808,382.20元,即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85,034,072.20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2%。

  (二)公司目前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235,70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总利润。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盈利、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公司的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产品,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不可或缺的基本元器件,被大范围的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通讯、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等领域。

  电容器是三大被动电子元件之一,是电子线路中必不可少的基础元件,根据材质不同,电容器产品大致上可以分为陶瓷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钽电解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等,其中,陶瓷电容器由于使用场景最为广泛,占主要地位。陶瓷电容器又可分为多层瓷介电容器和单层瓷介电容器,多层瓷介电容器由于具有体积小、频率范围宽、寿命长、稳定性高等特点,占据了陶瓷电容器主要市场。

  多层瓷介电容器是目前用量最大、发展最快的片式元件之一,主要在调谐、旁路、耦合、滤波等电路中起重要的作用,应用领域包括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消费电子等。

  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强军强国的战略目标。二十大报告说明,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能力建设。随着我们国家国防建设的发展,装备现代化进程加快,特别是装备电子化、信息化、智能化、国产化持续推进,高性能、高品质的瓷介电容器作为基础单元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广阔。此外,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人工智能、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也将为MLCC带来大量的应用需求。

  随着电子设备不断向微型化、集成化发展,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设计日趋引起重视。滤波器作为解决电磁兼容问题的高效产品,在相关设备中发挥的作用也随之越发重要。滤波器能有效抑制纹波干扰,因此被大范围的应用于电源输入和输出端,可明显提高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有效提升电子设备安全可靠性能。

  目前,滤波器产品品种类型日趋丰富,如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复合功能的滤波组件等产品需求也不断增多,产品轻量化,安装便捷化也是市场关注的热点。电磁兼容性逐步成为各类装备系统的强制化要求,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客户对滤波器的需求持续增长,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展。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等宏观政策贯彻落实,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将慢慢地发展壮大,此外,随着车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市场的发展,国产芯片的市场发展空间也将逐步扩大。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产品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是电子信息系统中核心组成部分,是信号处理单元的“心脏”,决定着产品的电性能和指标。为推动我们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为集成电路产业建立了有利的政策环境。随着集成电路行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公司将面临着更大的市场机遇。

  信息化是“十四五”国防建设重点,电子装备在飞机、舰船、导弹等武器装备中的比重持续上升,预计将加大对相关领域的投入,促使微波器组件产品步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公司微波模块产品最重要的包含微波大功率器件和宽带变频组件等,产品主要使用在于雷达、航天通信、导弹和电子对抗等领域,随着国防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商品市场空间广阔。

  近年来,新技术变革和更新应用很快,高端产品不断涌现,高可靠、天地一体化、智能汽车、物联网、无人机、数据中心等领域发展十分迅速。陶瓷管壳作为半导体器件的关键材料,在上述领域有广泛应用。

  随着技术的慢慢的提升,微电子产品迈向小型化、多功能、高端化,对电子系统和模块的精度和可靠性要求慢慢的升高,微系统集成技术通过在微纳尺度上采用异构、异质方法集成,是实现更高集成度、更高性能、更高工作频率需求的主要手段,是支撑电子信息装备在传感、通信领域能力变革的重要技术平台。

  公司研制的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可以在微小空间里,实现高气密性和高可靠性,从而为电子系统的小型化和多功能化做出重要贡献。随着高可靠应用和高端民用电子装备向小型化、轻量化、多功能化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将带来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的需求量快速攀升。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电子、通讯、轨道交通、消费类电子、人工智能等产业高质量发展迅猛,在国家提出“碳中和、碳达峰”的能源新战略下,新兴能源市场环境具有更多更大的市场机会,进一步带动了我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快速发展。

  2023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电子科技类产品行业整体需求放缓,上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竞争依然激烈,行业前列的制造商均专注于研发技术并充分追求规模效应,产能不断的提高。但由于我国电子元器件市场规模巨大,行业最终用户数量庞杂,除特大型客户外,普遍会选择通过具备一定总实力的代理商进行产品销售并提供服务。

  由于高可靠领域准入门槛高,对产品质量、可靠性等要求严格,因此,目前国内MLCC高可靠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相对来说比较稳定,行业集中度明显。公司作为国内高可靠领域MLCC主要的生产厂商之一,在产业链、研发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产品检验测试、核心客户资源、客户服务等方面有着非常明显的行业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以排名第26位荣登2023年中国电子元器件骨干企业榜单,已连续十一年荣登该榜单,同时入选“2022年度新经济500强”。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等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研发技术、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公司自产业务产品最重要的包含瓷介电容器、滤波器、微处理器、微控制器及配套集成电路、微波模块、微纳系统集成陶瓷管壳等,产品定位“精、专、强”,大范围的应用于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兵器、船舶等高可靠领域,以及通讯、汽车电子、医疗电子、轨道交通等民用高端领域。

  公司代理国际国内知名厂商的多类产品,产品品类主要为电容、电阻、电感、射频器件、分立器件、连接器、集成电路等多种系列的电子元器件。公司代理业务主要面向工业类及消费类民用市场,覆盖了新能源、汽车电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通讯、消费电子、医疗装备、工业/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主要是通过直销的方式来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584.90万元,同比下降33.0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33.18万元,同比下降66.1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2017年曾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杰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宋刚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2023年9月受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次。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2024年审计费用与上年持平。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万元(含税)。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方: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陆鸿远”)、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北京”)、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泽通”)、创思(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思上海”)、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芯”)及成都鸿启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启兴”)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预计为上述子公司合计做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元陆鸿远、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立芯、鸿启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877.89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立芯、鸿启兴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子”)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元陆鸿远、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创思上海、鸿远苏州、鸿立芯、鸿启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70亿元的担保,具体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最终以与各金融机构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签订的授信和担保均视同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各审批权限内审批各公司具体的授信和担保事宜,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贷、融资等有关的事项。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内部可在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若资产负债率变动为70%以上,可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做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测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空调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及配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专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电器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生产、销售;电子材料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营销售卖;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集成电路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营销售卖;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成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有1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预计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的策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策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赞同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企业来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72%,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16,877.8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6,285,960.23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731,768.02元、资产减值损失45,554,192.21元。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按照原真实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实物资产,按照该金融实物资产经信用调整的真实利率折现。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不是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31,768.02元,其中:冲回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3,652,012.71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4,383,780.73元。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企业具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于合同资产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来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5,554,192.21元,其中: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3,448.94元,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47,107.51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45,453,635.76元。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285,960.23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总利润46,285,960.2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关财务报表能更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真实的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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