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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41,247,474.83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5,210,2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261,870.3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8%。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代码:D461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代码:D46)。

  (1)自来水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基本的产品为自来水。水务行业发展目前进入相对成熟阶段,属于公用事业领域,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比来说较低,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性影响较小。

  随着国内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准不断提高,自来水需求量和饮用水标准逐渐提高,提质增效降低漏损率,技术创新是推动水务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AI技术等新技术不断融入传统行业的各个环节,水务行业信息化不断提速,进入“十四五”时期,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智慧水务行业的发展政策与标准,智慧水务作为信息技术与水务管理结合的先进模式,促进行业发展的技术不断革新,利用智慧水务提升水务业务竞争力,成为推动行业技术变革和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2)工程业务:公司工程业务承接自来水管道安装等工程,业务范围主要在江阴市。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的治理,排水管网系统的优化、管网新建/改扩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以降低管网漏损,建立高标准的城市供水设施体系,为公司管网新建/改扩建等带来了新的发展。

  (3)排水业务:公司排水业务包括污水处理业务、排水管网运维业务、排水管网工程业务、污水厂委托运行服务业务。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生态综合治理和污染防治进入攻坚阶段,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强调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随着社会对水环境质量要求的逐步的提升,行业标准的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为行业进步带来新的发展空间,为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的整体技术进步带来新的发展空间。为推动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国家出台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到2025 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 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 万立方米/日。随着2023年12月江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江阴市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到2025年,更高水平实现“两保两提”,国省考河道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总磷平均浓度较2020年削减15%以上,重点断面Ⅱ类比例力争达到61.1%,列入无锡新一轮整治河道优Ⅲ比例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100%,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水生态系统稳定恢复,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和劣Ⅴ类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进一步巩固。为公司拓展污水处理业务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同时经营工程业务和排水业务,随着公司的发展,排水运维服务的增加,原污水处理业务调整为排水业务。

  1、公司拥有小湾、肖山、澄西3座地面水厂,设计产能分别为30万吨/日、60万吨/日、20万吨/日,总设计能力为110万吨/日。

  公司自来水业务为特许经营模式,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授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澄政复[2010]14号)文件,及江阴市建设局与江南水务签署的《江阴市城乡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江阴市政府同意授予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公司生产自来水所需的制水材料主要是净水剂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集中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公司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公司设定了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采购程序,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和仓库管理制度,所有设备、主要生产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和工程材料均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采购、保管和发放。

  自来水生产是通过制水工艺去除原水中给人类健康和工业生产带来危害的悬浮物质、胶体物质、细菌及其他有害成分,使净化后的水满足生活饮用及工业生产的需要。自来水厂使用取水泵站将原水输送至厂内加药间,经过原水预处理,混凝处理,沉淀处理,过滤处理和深度处理,消毒处理等工艺流程,得到符合生活及生产用水标准的净水,然后通过自来水管网进行输配。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供水销售模式,公司将自来水输送至用户端,直接向用户收取水费的贸易结算销售模式。

  1、工程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负责经营,市政工程公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工程经营事物的规模主要在江阴市,目前主要有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高层高压管工程、房产小区管网建设工程、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工程、市政雨污水管网工程等。

  (1)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高层高压管工程,公司在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范围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江苏省统一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无锡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指导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预算,以此确定合同价格,公司在合同工期内开展施工,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完工量向建设单位收取相应工程价款,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确认收入,工程完工后,根据《江苏省统一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无锡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指导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编制结算(如建设单位需提交中介机构审计的则交由第三方审计),以此确定最终工程价款,并尽快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

  (2)房产小区管网建设工程、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工程、市政雨污水管网工程,公司在拥有的工程承包资质范围内与房产商签订合同,分别根据江阴市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合同价格,公司在合同工期内开展施工,按合同的相关约定向房产商收取相应工程价款,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确认收入,工程完工后按房产小区的测绘面积与上述物价局文件规定的单价最终确定工程价款,并尽快与房产商结清工程款。

  排水业务包括污水处理业务、排水管网运维业务、排水管网工程业务和污水厂委托运行服务业务。恒通排水公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的资质。

  污水处理业务:拥有南闸污水厂、江阴市恒通璜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家污水厂,处理能力合计为5万吨/日,主要负责处理南闸、徐霞客(原璜塘、马镇区域)的工业废水及生活垃圾污水。污水处理厂均采用国内成熟污水处理工艺,达到达标排放的要求。

  排水管网运维业务:采用“招投标或协议方式的运营维护”、“经营权方式的运营维护服务”模式,以排水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为客户提供排水管网设施和排水泵站的运行管理、巡视、养护和疏通等“智慧排水”服务,打通关键节点,使得建成的排水管道能组网运行,充分提升污水的收集、输送效率。

  排水管网工程业务:在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过程中,对管网设施的维修、大修、抢修及完善性改造工程。通过专业化测绘、检测、排查、设计”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及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的工程实施,助力水环境治理。

  污水厂委托运行服务业务:由地方政府或企业(委托方)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委托公司提供运营服务,双方签订委托运行服务协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保证污水厂达标排放。目前有江阴市青阳镇城南污水处理厂和青南污水处理厂委托恒通排水公司运营。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 609,631.42万元,同比增长4.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2,668.86 万元,同比增长6.75%;实现营业收入136,401.41 万元,同比增长7.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38.69万元,同比增长 15.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827.91万元,同比增加8.0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种类: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 投资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进行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投资发展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1、公司会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投资发展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2024年4月16日,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华锋先生、池永先生、陆庆喜先生、宋立人先生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江苏江之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2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1W4U7KXD;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江阴市南闸街道站西路557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黄海;主营业为检验检测服务。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29%股权,黄海持有25%股权,台州海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37%股权,江苏澄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9%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621.71万元,负债总额为393.01万元;净资产为1,228.7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872.76万元,净利润为147.73万元;资产负债率24.23%。

  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符合关联关系情形。

  江苏澄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9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江阴市东盛路23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吴江;主营业务为物联网设备的制造与销售、智能仪器仪表的制造与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等。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29%股权,苏州华控清源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8%股权,冯建明持有23%股权,吴江持有10%股权,福州鼓楼禹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2,569.82万元,负债总额为6,549.99万元;净资产为6,019.8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192.24万元,净利润为565.24万元;资产负债率52.11%。

  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占股29%,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三)的规定,符合关联关系情形。

  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69;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江阴市滨江西路288号(江阴临港新城夏港园区);注册资本:27887.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杜德荣;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及相关设施的建设、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50,191.34万元,负债总额为5,182.10万元;净资产为45,009.2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8,530.59万元,净利润为5,426.12万元;资产负债10.32%。

  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符合关联关系情形。

  江阴国有控股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7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Y;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江阴市澄江中路19号;法定代表人:赵双双;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商业用房出租。

  关联关系:江阴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符合关联关系情形。

  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0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N;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江阴市暨阳路12号;法定代表人:卞永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为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84,290.20万元,负债总额为22,436.90万元;净资产为61,853.30万元,2023年9月末营业收入为2,583.60万元,净利润为923.30万元;资产负债26.62%。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符合关联关系情形。

  中建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1Y2WC63Q;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江阴市东外环路9号江阴高新技术创业园F座16楼;法定代表人:国墨杰;注册资本:73,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

  主要股东: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89.01%股权;江阴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其0.9%;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持有其0.0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91,428.58万元,负债总额为214,752.77万元;净资产为76,675.81万元,2023年9月末营业收入为962.28万元,净利润为-203.12万元;资产负债73.69%。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符合关联关系情形。

  江阴敔山湾开发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5月0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C;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江阴市文化西路113号;法定代表人:陆筱彬;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转供水电汽收入、场地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67,290.55万元,负债总额为174,224.8万元;净资产为-6,934.25万元,2023年9月末营业收入为760.55万元,净利润为-978.72万元;资产负债104.14%。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任其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符合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按时履行,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未出现违约情形。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购买产品劳务、提供产品劳务等。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租赁资产、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劳务、向关联人提供产品劳务等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关联交易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公司主体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至05月0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5月10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华锋先生、总经理池永先生、董事会秘书宋立人先生、财务总监陆庆喜先生、独立董事沙昳女士。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5月10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30日(星期二)至05月0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华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南水务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南水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南水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南水务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南水务委托理财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根据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业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14,820.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南水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公司2024年工程建设投资预算情况如下:市政供水管网建设投资预算2024年拟投入金额为12,788.0万元,其他工程建设投资预算2024年拟投入金额为11,812.0万元,水表及表环境更新改造建设投资2024年拟投入金额为2,950.0万元,工程投资建设总预算为27,550.0万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以节约财务费用,降低资金成本为原则,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主要用于银行贷款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及工程款,授信期限为 1 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南水务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华锋、池永、陆庆喜、宋立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考核对象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兼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情况详见《江南水务2023年年度报告》。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原来的每人每年税前6.0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2023年度开始独立董事薪酬按8万元执行,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独立董事沙昳、林红、尤勇军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南水务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南水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子公司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南水务子公司管理制度》、《江南水务总经理工作制度》、《江南水务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江南水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南水务董事会议事规则》、《江南水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江南水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江南水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江南水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流程,构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江南水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证天业出具了《江南水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南水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江南水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对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南水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兼顾公司的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南水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4)。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4-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红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南水务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南水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建立了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密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报告信息的工作人员均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南水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的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南水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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